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、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通信管理局正在针对互联网站备案情况进行清查工作。
为了避免您的网站因未办理ICP备案而被通信管理机构责令关闭,联易网络再次提醒所有未提交备案信息的网站用户,请您尽快完成互联网站ICP信息的备案工作! 注意,域名做URL转发也需要ICP备案!
请未备案的客户于2007年9月20日之前履行备案手续,我司会一一排查,如截至20日未按时备案我司将予以关闭;谢谢配合.
如需我司帮助,请致电 0379 65717010 并传真或邮件发送详细资料。
顺祝 商祺!
洛阳联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2007年08月22日